Romans 2

1所以,人啊! 你不論是誰,你判斷人,必無可推諉,因為你判斷別人,就是定你自己的罪,因為你這判斷人的,正作著同樣的事。 2我們知道:對於作這樣事的人,天主必照真情判斷。 3人啊! 你判斷作這樣事的人,你自己卻作同樣的事,你以為你能逃脫天主的審判嗎? 4難道你不知道:天主的慈愛是願引你悔改,而你竟輕視祂豐富的慈愛、寬容與忍耐嗎? 5你固執而不願悔改,只是為自己積蓄,在天主忿怒和顯示祂正義審判的那一天,向你所發的忿怒。 6到那一天,『祂要照每人的行為予以報應:』 7凡恒心行善,尋求真榮、尊貴和不朽的人,賜以永生; 8凡固執於惡,不順從真理,反順從不義的人,執以忿怒和憤恨。 9患難和困苦必加於一切作惡的人,先是猶太人,後是希臘人; 10光榮、尊貴以及平安,必加於一切行善的人,先是猶太人,後是希臘人, 11因為天主決不顧情面。 12凡在法律之外犯了罪的人,也必要在法律之外喪亡;凡在法律之內犯了罪的人,也必要按照法律受審判, 13因為在天主前,並不是聽法律的算為義人。 14幾時,沒有法律的外邦人,順著本性去行法律上的事,他們雖然沒有法律,但自己對自己就是法律。 15如此證明法律的精華已刻在他們的心上,他們的良心也為此作證,因為他們的思想有時在控告,有時在辯護; 16這事必要彰顯在天主審判人隱祕行為的那天;依照我的福音,這審判是要藉耶穌基督而執行的。 17你既號稱「猶太人」,又依仗法律,且拿天主來自誇; 18你既然認識祂的旨意,又從法律中受了教訓,能辨別是非, 19又深信自己是瞎子的響導,是黑暗中人的光明, 20是愚昧者的教師,是小孩子的師傅,有法律作知識和真理的標準; 21那麼,你這教導別人的,就不教導你自己嗎?為什麼你宣講不可偷盜,自己卻去偷? 22說不可行姦淫,自己卻去行姦淫?憎惡偶像,自己卻去劫掠廟宇? 23以法律自誇,自己卻因違反法律而使天主受侮辱? 24正如經上所記載的:『天主的名在異民中因你們而受了褻瀆。』 25如果你遵行法律,割損才有益;但如果你違反法律,你雖受割損,仍等於未受割損。 26反之,如果未受割損的人遵守了法律的規條,他雖未受割損,豈不算是受了割損嗎? 27並且,那生來未受割損而全守法律的人,必要裁判你這具有法典,並受了割損而違犯法律的人。 28外表上作猶太人的,並不是真猶太人;在外表上,肉身上的割損,也不是真割損; 29惟在內心作猶太人的,才是真猶太人。心中的割損,是出於神,並不是出於文字;這樣的人受讚揚,不是來自人,而是來自天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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